沙家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沙家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委员会以常发改〔2023〕261号、关于沙家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沙家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苏浜路以北,唐市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141.11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2355万元
2.1.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08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消防、通风、幕墙、外墙保温、涂料、商品砼、预拌砂浆、景观绿化、室外配套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18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3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8086/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5年01月1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3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
9.4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注:当年度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房屋建筑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屋建筑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4投标单位如有异议或投诉,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以书面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以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按流程进行异议或投诉,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0.5本工程为沙家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新建工程。业务技术楼和门卫总建筑面积约5141.11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4993.64平方米,最大跨度9米,最高檐高18.3米。本工程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约4993.64平方米,******消防泵房),檐高18.3米,最大跨度8.95米。门卫建筑面积约147.47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檐高4.2米,最大跨度9米。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01月03日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昆承湖东路555号
联 系 人:沈猛
电 话:0512-******
******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联丰路56号
联系人:周红
电话:051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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