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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港务码头绿色低碳智慧升级改造工程EPC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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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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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港务码头绿色低碳智慧升级改造工程EPC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江港务码头绿色低碳智慧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靖江市数据局靖数备(2025)1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占用长江岸线726米,建有7万吨长江泊位2个,1万吨长江泊位1个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置10台40吨门机,1台装船机;六助港港池岸线517米,建有1000吨级泊位6个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置5台25吨门机。

******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设施进行专业化升级改造,建设专业化输送系统、港池装船系统、散货堆场和配套设施,实现绿色低碳化、基础设施数字化、作业流程自动化、管控系统智能化。总投资估算约109567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EPC标段,招标范围为扬子江港务码头绿色低碳智慧升级改造工程的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不含斗轮堆取料机、装船机、厨房设备、办公家具等采购。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主要包括本项目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工程(除斗轮堆取料机、装船机)斗轮堆取料机基础、转运站、廊道及部分配套设备设施改造、智控中心建设、110KV变电所改造、******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安全监督设施、部分建筑与结构、暖通、电梯等)以及本项目的勘察(测)、设计等,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本项目勘察(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相关内容、全寿命周期BIM设计(正向设计)、专项咨询的配合工作、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和专题报告等工作;

(2)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工作(除斗轮堆取料机、装船机、厨房设备、办公家具等),其中皮带机及配套设备由中标人与招标人联合招标,相应的招标范围、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符合附件技术总则要求)等须经本项目招标人确认;

(3)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交工验收以及配合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

注:本项目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周边项目的实施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最终的实施范围。

2.3计划工期

2.3.1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签订之后勘察(测)成果需在20天内完成;

合同签订之后初步设计成果40天内提交送审稿;

合同签订之后施工图设计成果60天内提交送审稿;

实际开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根据施工图设计成果完成施工预算及工作量清单的编制并提交甲方审核。

2.3.2建设计划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的判定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暂停施工通知为准,连续停工不超过48小时的,总工期不予顺延。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3.3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2.4其他要求

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工可批复的估算价,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

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工程费概算金额(不含斗轮堆取料机、装船机、皮带机及配套设备、厨房设备、办公家具等)不超过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费暂定额[总估算表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不含斗轮堆取料机、装船机皮带机及配套设备、厨房设备、办公家具等),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不超过初步设计概算金额,按合同约定调整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起(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方)至少完成过1项包含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配套的陆域堆场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设计项目,且须包含斗轮堆取料机流程线工程设计业绩;

(2)自2021年1月1日起(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施工方)至少完成过1项水运工程斗轮堆取料机流程线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施工项目;

3.1.3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下同,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施工、设计负责人:

①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设计负责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不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年(2024年8月-2025年7月)内连续12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

3.1.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

(3)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取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经济开发区六助港2号

联系人:戚秀琴(商务)杨松惠(技术)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1室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25-******

工作邮箱:******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

8.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3日23:59,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23:59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09日0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09日10: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8“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9本项目监督机构为泰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管理处;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电话:0523-******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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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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