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三明分行本部食堂2025-2026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银行三明分行本部食堂2025-2026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FJYS2024-453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银行三明分行本部食堂2025-2026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及采购标的一览表;
2、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3、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中标人数量:1家;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两年)(含税)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银行三明分行本部食堂2025-2026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
1项 |
****** |
22726 |
注:投标人以“下浮率”形式对本项目进行总金额下浮报价,不对商品分项进行下浮报价。 |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推荐为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详见附件5资格证明材料)。
******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②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③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②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③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投标人最终提供服务的机构必须在招标人所在地有实体经营门店,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门店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近一个月的租金支付凭证或年租金支付凭证(付款与收款方需与合同甲乙方一致,不一致必须付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及现场照片。
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食堂食材类供应项目,需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及一份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投标人须针对以下事项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为已经报名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
15、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社会披露承诺书、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告知函。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6日17:30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出售方式:******有限公司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并登入后在对应公告栏中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我司官网底部“办事指南”。
3、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9814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本项目不适用)
八、踏勘(本项目不适用)
九、开标及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1月17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三楼。
十、监督举报方式:
******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
******办公室
邮编:365000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65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陈先生、林榕华、曾娇妹
联系方式:0591-******、******
电子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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